编者语:关于此次《意见》各地媒体都提炼出主要内容,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十五条”和“8项硬指标”
——国办转发建设部等9部门稳定住房价格《意见》 意见分6部分共15条具体措施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针对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这一《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楼市混乱病不轻 官方痛下15剂猛药疗疾
中国的“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这段话出现在国家建设部等九大国家职能部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当中。 由此可见,中国近来的楼市确实乱得可以、病得不轻。为此,国家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再度联手调控房地产市场,痛下十五剂猛药为楼市疗疾排毒: ——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今后五年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
8项硬指标 调控房地产市场
近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9月底前公布
我们身边到底有多少经济适用房可供选择?这是许多中低收入居民的疑问。今年9月底前,包括县城在内的全国各级城市将向社会公布当地住房建设规划,其中就包括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
《意见》规定,各地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编者语:在大家都认为这些条例开启了楼市变局的时候,因为意见中一个未定义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而引发了长达一个多月的争论。
70%建90平米房颇多困惑 具体操作还待细化
此次发布的九部委细则中影响力最大的莫过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然而,这一调控供应结构、试图让更多人买得起房的措施在操作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对于房价的影响上遭到了业内人士的质疑,同时在操作细节上也产生了不少疑惑。
90平米是否合理? ...
编者语:事实上更多的地方政府都在注视着北京的调控细则
9部委北京实施细则征意见 90㎡房指套内还是建筑
市建委召开座谈会,开发商认为“70%政策”可变通为以项目供应量总套数计算
昨天上午,北京市建委组织在京的部分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内部座谈会,该会议主要是针对“9部委新政”的北京实施细则征求建议。与会开会商分别针对“套型面积”的具体内容是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中小套型占全部新供应量的70%以上能否区别对待等问题展开讨论。
编者语:之后的一星期是平静的,似乎没有看见任何关于90平米的反映情况!然而看似平静的楼市背后却波涛暗涌!
九部委房产新政考验执行力 细则未出对策不少
细则未出对策不少后续措施令人期待
尽管此次九部委《意见》推出后,开发商中的几大“龙头”企业对外都做出低调姿态,但实际上,最近几乎所有的开发企业在等待实施细则出台的同时,都在围绕着“90平方米中小套型占全部新供应量70%以上”新规定的一些关键点在展开激烈的争议,并相互交流,揣摩政策走向,研究应对措施。
建设部:套型建筑面积参照国标 此前解释不正确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近期部分媒体报道的“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大约相当于100到10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说法不正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关于套型建筑面积,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并入质检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中有明确定义。
编者语:就在大家以为90平米之争已经划了句号之时,来源于中国工商时报的一则新闻,再次把大家已经平静的心给撩拨起来。是巧合吗?我们不得而知。
理解出现歧义 90平方米70%政策解读期待定论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称不知道有此类事情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在中国房地产协会主办的“2006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报告会”上明确,“九部委‘新政’中关于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70%的比例要求,是要求各地区中小户型在城市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达到70%”。沈建忠表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建设占70%的比例问题,对各地区而言是一个总量的概念,即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要求,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
编者语:为何在同一天出现2条矛盾的新闻呢?谁才是真实的?我们来听听老百姓是怎么说的?
百姓心声:90平米套型建筑面积越来越难懂
闹了半天,还是一笔糊涂账。原来“90平方米”前面还藏着一个老百姓似懂非懂的限定词:“套型建筑面积”。你想,大伙好容易才对“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似懂非懂,又突然冒出个谁都没听说过的新名词。这可真是一头雾水,让前些时间对“90平方米”反应激越的人们好不尴尬———有些人是空欢喜,有些人是骂错了娘……
“70%”出现两种声音 是理解差异还是政策退让
在九部委十五条出台半个多月后,全国各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几乎无一例外地被观望与等待的气氛所笼罩。老百姓观望是期待房地产调控能使房价降下来,开发商们的观望则是在等待“十五条”的具体细则的出台。
本周有媒体报道,6月13日在中国房地产协会主办的2006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报告会上,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对如何理解房地产新政作出解读:根据一般的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也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另外,70%的比例是对各地区一个总量的概念,即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要求,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
编者语:6月20日,来源于焦点房地产网的新闻,再次更为强烈的争论!
90㎡套型建筑面积约合120 公积金首付今升至三成
本网人员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日(6月19日)起,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也就是说,今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提升至三成。而90平米以下的,首付维持两成。
编者语:6月24日悬疑即将揭晓,有相关人士说在建设部一份尚未公开的对于九部委新政补充细则的“讨论稿”中,90平米的“套型建筑面积”解释将等于现在常用的“建筑面积”。是该水落石出的时候了。
建设部解释套型建筑面积90㎡约合使用面积70㎡
在今天下午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发展论坛”上,一位嘉宾在演讲中透露了建设部对目前房地产业内最关心的90平米“套型建筑面积”的新解释。他说,在建设部一份尚未公开的对于九部委新政补充细则的“讨论稿”中,90平米的“套型建筑面积”解释将等于现在常用的“建筑面积”。
北京目前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实际使用面积)之间的得房率比例约为75%-80%,那么按照这种对“套型建筑面积”的新解释,那么实际上90平米的建筑面积相当于不到70平米左右的实际使用面积。
“90平方米”或将定义为建筑面积
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建设部正在制订“九部委新政”相关实施细则,讨论稿对“90平方米套型面积”及“90平方米占70%比例”等热点条款做出了具体解释。
据建设部某官员透露,建设部制订的细则主要包括新政中涉及到的房地产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等多项内容。同时将购房者和业内普遍关心的“90平方米套型面积”解释为“90平方米建筑面积”;将“90平方米占70%比例”,解释为可按单个项目,也可按城市建设总量规定,每个城市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其城市具体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编者语:之后的新闻报道,都预示着这个长达一个月的争论将划上一个圆满的符号!
90平米可能定义为建筑面积 70%比例由地方划分
29日,本报记者通过电话连线对建设部某权威官员进行了采访。据该官员介绍,目前建设部正在就新政16条制定细则解释,最新细则最迟将于7月初出台。这些细则将就全国开发商广为关注与争议的“90平米是建筑面积还是室内面积”“限量70%是指单个项目限量还是城市总体限量”以及限房价、地价等方面做出详细解释。
“90平方米”基本敲定为建筑面积
2日,一位房地产业内权威人士在博客上透露,建设部将在最近几天下发关于楼市调控“九部委十五条意见”房地产调控细则的补充意见,关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新建项目70%以上比例”的说法将有最终定稿。具体为,套型建筑面积将大体回归为通常讲的建筑面积,70%的比例限制可视地方具体情况定为单个项目控制或者城市总量控制。
据该人士博客内容透露,文件全名为《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甚至连文件编号都已经明示,即“建住房(2006)154号文件”。
编者语:然而7月4日,建设部却突然站出来否认90平米为建筑面积,2天前的消息被否认了,试得本已明朗的局势,再度陷入混沌!
建设部宣传处否认90平米基本敲定为建筑面积传闻
今天上午,《建设部:“90平米”基本敲定为建筑面积》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文中提到,建设部将在最近几天下发关于楼市调控“九部委十五条意见”房地产调控细则的补充意见。关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新建项目70%以上比例”的说法中,“90平米”究竟为建筑面积还是居住面积的争议有最终定稿。
消息来源自某房地产业内权威人士的博客。该人士博客内容透露,文件全名为《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甚至连文件编号都已经明示,即“建住房(2006)154号文件”。
套型面积定义引争议 专家称与建筑面积相差不大
7月4日,据中国建设部披露,2005年中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为28平方米,中部地区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为25.24平方米。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全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87.9亿平方米。
自从“国十五条”调控细则颁布后,关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新建项目70%以上比例”规定中,“套型建筑面积”的定义就一直争论不休。
编者语:当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捧腹大笑。是开发商的奸笑?其实很想请这位专家查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官方网站,去查看下:“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细想下,难道这位专家真的不知道吗?是自己没有真材实学?还是被人用钱收买?或是想当一回和事佬?
7月14日,全国多个报纸媒体都打出了这么一个标题——“90平米之争,尘埃落定”的标题!
是的,这场战争终于以那些卑劣的开发商的失败而告终!在历时一个多月的争论过后,老百姓累了,各路媒体的记者们也累了,而我们却不应该停下来休息!因为调控仍在继续!
●有城市已收到建设部细则,70%也可按建设总量算
●《意见》将对“住宅建筑套密度”等制定强制指标
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由建设部起草的“九部委新政”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成。
这份编号为建住房[2006]165号的文件,针对人们普遍关注的“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所占70%的比例”等问题进行规定说明,同时还要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之前有消息说,建设部实施细则在本周二对外公布,但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建设部还未正式公布实施细则。有消息称,该文件正在下发,部分城市如长沙等已收到。有可靠消息称,“90平米”套型面积已确定按建筑面积计算。
套型结构比例违规拿不到预售证
在这份名为《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九部委新政”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规定与说明。其中对套型建筑面积进行了明确定义,该《意见》将套型建筑面积规定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落实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且不得擅自突破。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70%遵循城市建设总量与单个项目相结合原则
该《意见》同时将“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所占70%比例”,规定为各地应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的区位布局,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
同时要求各地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须出具套型结构比例等条件
在这份即将对外公布的《意见》中,要求地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筑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同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