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这一政策的出台,抑制了以”集资房”所影响的正常的市场.然而当时叫肆的”个人集资建房”则销声匿迹……今后的走向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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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析
集资建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优惠。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的比例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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